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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全额垫付的意思是因社保卡消磁、丢失,急诊就医,医院网络故障、异地安置等原因在住院期间未能刷卡结算而由个人垫付所有费用。 报销需提供的材料:
1、普通门急诊:收据、处方、明细、身份证复印件。
2、急诊留观转住院留观费用:收据、处方、明细,急诊留观转住院留观诊断证明书(盖诊断证明章、急诊章)、身份证复印件、住院费收据复印件。
急诊后续住院医保报销流程如下:
1.入院或出院时都必须持医疗保险IC卡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住院时个人先预交医疗费押金,出院结帐后多还少补。未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前发生的医疗费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因急诊住院未能及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的,应在入院后次日凭急诊证明到医疗保险管理窗口补办住院手续(如遇节假日顺延),超过时限的医疗费自负。
2.参保人员住院后统筹基金的起付线:起付线各地标准各有不同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3.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诊或转院的,须经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诊断后提出转诊(院)意见,由所在单位填报申请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市(区)社保机构批准后办理转诊(院)手续。转院限于省特约医院,其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其报销标准要先自负10%,再按本地规定计算可报销金额。
4.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各定点医疗机构会按照相关政策计算医保报销金额和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其报销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结算。
1、目前,天津市急诊就医是不刷卡的,你属于急诊“全额垫付”。
2、报销方式:把所有花费的票据(要加盖三中心的全额垫付章)、处方、对应的明细(门诊发票含部分明细),
(1)交予你单位负责垫付报销的部门,这样比较省事。
(2) 自己到所属参保分中心医疗保险科申报,一般每个自然年度年底前完成申报。
3、报销比例:城职门诊,首先扣除800元的门槛费,之后报销比例为55%。4、补充医疗保险:是对门诊花费超过800的部分再次报销不同比例的补助金额。800-5500的部分补助比例较小,超过5500的部分补助比例较高。也是每个自然年度年底前完成申报。建议同时委托你单位的人事部门办理。
一、基本医疗保险垫付的条件
参加本市社会医疗保险且按规定正常享受统筹待遇的参保人(以下简称参保人),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的,其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按照确定的责任大小依法承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参保人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应当由第三人承担的医疗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申请应当由参保人或其近亲属书面提出。
二、基本医疗保险垫付需要的>质料/p>
1、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申请表。
2、参保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参保人近亲属的,应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有效的近亲属关系证明;参保人已经死亡的,应同时提供参保人死亡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
3、病历文书、医疗费用票据等材料。主要包括: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复印件(含病案首页、出院小结、入院记录、医嘱单、相关检验检查报告单、手术麻醉记录等)、医疗费原始有效票据及明细汇总清单等。
4、人民法院或者有关部门出具的可以证明第三人无法支付或不予支付医疗费用的相关法律文书。
刑事、治安和交通肇事逃逸未破获案件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应自案件发生6个月后申请,并同时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案件受理回执单》、案件责任认定及侦破情况的证明材料或《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第三人肇事逃逸和案件侦破情况等证明材料。
5、个人已经获得部分赔偿和救助的,需同时提供获得赔偿或救助情况的证明材料和结算单据。
6、审核需要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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