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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一奥迪车主往邻居保时捷油箱里倒矿泉水,赔了20万获刑3年,你怎么看「4年偷鸡18次获刑」

摘要: 各位网友好,小编关注的话题,就是关于4年偷鸡18次获刑的问题,为大家整理了2个问题4年偷鸡18次获刑的解答内容来自网络整理。佛山...

各位网友好,小编关注的话题,就是关于4年偷鸡18次获刑的问题,为大家整理了2个问题4年偷鸡18次获刑的解答内容来自网络整理。

佛山一奥迪车主往邻居保时捷油箱里倒矿泉水,赔了20万获刑3年,你怎么看

谢邀!

故意犯罪,这种情况情节恶劣,影响极坏,纯属恶意报复,所以对于他赔偿20万获刑三年一点都不过分,咎由自取,活该受到惩罚。

广东佛山的李某怀疑同小区的彭某在物业管理公司投诉过自己,产生报复心理,前后三次用自己的奥迪车钥匙撬开彭某保时捷油箱盖,注入矿泉水,最终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李某的行为给彭某车辆造成了101855元的损失,李某家属向彭某赔偿二十万元,而李某犯故意损坏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五年执行。

虽然说在事后家属积极赔偿,法院也结合情况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缓期五年执行,也就是说暂时李某不用面临牢狱之灾,但是在这缓期的五年之内如果李某恶性不该,有类似的触碰法律的行为,那他就必须得面临刑事处罚,一切都是李某咎由自取,活该他受到法律的审判,自作自受,他自然就该面临这种惩罚。

在本案件中,李某故意报复彭某的行为情节恶劣,造成了很坏的负面影响,也给彭某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所以说他就该承受处罚,这个污点也将伴随着他的一生,给他时刻都提醒着,如何做一个守法公民。

俗话说:损人不利己的事,不能干。本案当中奥迪车主向保时捷车主车辆中灌入矿泉水既损害了他人车辆,也害的自己受到法律惩处,这就是典型的偷鸡不成蚀把米,咎由自取。

事件原委:

李某怀疑彭某曾到物业管理公司投诉过自己,李某遂于2018年3月14日、3月27日、4月24日,先后3次在小区的地下停车场,用自己的奥迪车钥匙,撬开彭某停放在车位上的一辆白色保时捷汽车的油箱盖,并向油箱内倒入矿泉水,致使彭某的车辆受损。经鉴定,彭某的车辆3次损失共价值人民币101855元。

2018年5月15日,民警在小区车库门口抓获李某。5月22日,李某的家属赔偿被害人彭某人民币20万元,并取得对方谅解。

通过上面的描述可以知道,李某作案动机是因为怀疑彭某曾经投诉过自己,但是具体是不是彭某投诉,李某可能至今都无法确认。在没有确认的情况下,就单方面对另一方采取报复措施的方法,你说蠢不蠢?

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判三缓五也算合理!

  • 禅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多次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共价值人民币101855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 被告人李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且他已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又可酌情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李某确有悔罪表现,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可以宣告缓刑。
  • 最终,禅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当中保时捷车主损失已达10万余元,构成数额巨大,理应判处李某3-7年有期徒刑,但是考虑到其本身已经积极赔偿车主20万余元,同时事后能够悔罪认罪,对其量刑3年并缓刑5年,并无不当。

谢邀。

奥迪车主李某,为泄私愤,三次往本小区业主彭某的保时捷车油箱里灌矿泉水,最终赔钱20万,获有期徒刑三年缓刑5年的结局,本案事实清楚,量刑适当,没有异议。

往汽油里渗水,对发动机是致命的损害。有些人小肚鸡肠,心胸狹窄,法制观念淡薄,以为不进行人身报复,只对他人财物进行破坏就可以逃避法律制裁,那是打错了主意,熟不知,若要人不知,除非已莫为,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只是怀疑,便采取报复手段,付出的代价太大了,一辆新奥迪没了,还背了个三年的监外执行,太不值了。李某的教训值得后人警惕,违法的事千万干不得!

我一直都觉得这个世界是公平的,老天爷是不欺人,所以有些沙雕就一定会为自己的沙雕行为付出代价,也绝对是真理,放眼望去,老天爷饶过谁?

简单描述这件事,一个奥迪车主怀疑一个保时捷车主背后坏他,于是在背后往保时捷邮箱里倒矿泉水,造成保时捷损失超10万元。奥迪车主赔偿彭某20万元,并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想说啥?四个字,沙雕,活该。我很纳闷这个人的坏,真是坏种一个,而且这种坏损人不利己,除了出口恶气,没有任何意义,而这个恶气,恰恰是戾气的原因,睚眦必报,吃不得一点亏,说白了还是有娘生没爹教的原因,不信就去查,他们家三代肯定都不是什么好东西,癞蛤蟆没毛,随根。

这种人就是祸害,而且自己也会吃大亏,他的这种坏是持续的,他的报复也是惊人的,先后三次,这是不把自己整死决不罢休的节奏,所以最后这个下场也就是报应,赔了夫人又折兵,所以活该。

要我看,这次是赔钱给判了缓刑,正常这么大的损失,绝对该进去,好好受受教育,而这样人有个特点,一定狗改不了吃屎,所以还有他的亏在后面。 这个世界,蔫损的人最可恶,有本事当面说,而不是背后使坏,这个人还会遭到报应的,一定的。

谢霍小姐之邀。冲动是魔鬼,为泄一时之愤,以如此阴险猥琐手段,干这种损人不利己的勾当,被罚赔款不说,还惹上牢狱之灾,真是既可笑又可悲。

犯罪动机是报复,也可能有仇富的心理。看来,仇富是不全是穷人,也有开奥迪车的主,穷与富本来就是相对的概念。

穷人与富人看待这件事的态度也肯定有微妙的差别:有的富人们可能会抱团鄙视唾骂,恨不得把奥迪车主判死刑,就像开小汽车的痛恨开电动车的占道一个道理。自以为与大众生活不在一个阶层了,有些优趣感和戾气,也很正常,根源则是小富即满,钱包鼓起来了素质没跟上。

而有的穷人看到这则消息,可能心情会很沉重,特别是有些仇富心理极强的,想搞破坏而未付诸行动的,甚至会觉得是不是罚得太重了,赔点钱、道个歉也就完了,还上了刑,而且被判了三年,这法律是不是有偏袒,更多的是为了保护有钱人?

不论穷人还是富人,对待奥迪车主的这种丑恶行径都应予以谴责。矛盾解决在明面上,问题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这才是文明社会有素质的体现。

中国近代史有哪些奇闻

历史上的奇闻不计其数,比如西晋晋武帝司马炎的儿子,也就是那位白痴皇帝他都有“何不食肉糜”,以及青蛙叫“为公私乎?为私乎?”的奇闻趣事,其他人奇闻趣事就更多了。

到了近代,遇五千年未曾之变局,社会上发生的奇闻就亘古未闻。

先从鸦片战争爆发后说起,大清王朝官兵面对洋人操着整齐划一的步伐,举着洋枪向前冲锋,都认为洋人(英国人)没有膝关节不能弯曲,倘有人趁他们不备从后面用竹蒿一扫,洋人就会向前跌倒爬不起来。

面对洋人的洋枪洋炮,大清官兵不管是八旗兵还是绿营兵,都被洋人揍得满地找牙,于是大清朝廷组建了“虎神营”,寓意虎克羊,以为这样就能打胜仗。结果,照样被洋人打得哭爹叫娘。

北洋军阀头子袁世凯当了总统后,还不满足,逆天行道非要当皇帝;当了皇帝后又作贼心虚,在过年时听到大街小巷商贩们卖元宵粑粑,认为不吉利,下文严厉禁止叫元宵,改为叫汤圆。

现在的人爱作诗,民国时期的军阀们有好些人虽然是大老粗,但偏爱舞文弄墨吟诗作赋;这其中首屈一指的当数山东军阀张宗昌。

比如他仿刘邦也写了一首《大风歌》:大炮开兮轰他娘,威加海内兮回故乡,数英雄兮张宗昌"。令人笑掉大牙,倘刘邦地下有知,非掐死他不可。

还有以“青天老爷”自诩的所谓断案高手韩复渠。他有一次审盗贼,一个偷牛的,一个偷鸡的。他判偷牛贼无罪释放,理由是牛不声不响,可以偷,要知道当时是农耕时代,偷牛是要判刑的;而倒霉蛋偷鸡贼则被判死刑,理由是鸡见到人就会叫唤,小偷偷鸡胆子不小,还有什么他不敢干的坏事。其实,偷鸡属治安案子,教育罚款了事,可韩复渠审糊涂案,简直草菅人命。

民国军阀们闹的趣事三天三夜都说不完,让人好笑又好气!

曾国藩是中国晚清时期政治家、战略家、理学家、文学家、书法家。

谁能想到曾国藩小时候是个笨小孩

曾国藩5岁时,爷爷和父亲就开始教他读书、写字。可曾国藩好像不太聪明,别人一天能学会的知识点,他一个星期也未必能掌握。

13岁的一个晚上,曾国藩在书房背课文,背不下来明天的早饭就没了,他坐在那里一遍一遍地背诵,可他不知道房梁上有人盯着他。

这个人是小偷,本来打算偷点东西回家养老婆孩子,没料到曾国藩进来,于是只能在房梁上等着,没想到曾国藩背书到三更半夜,还是磕磕巴巴背不下来,这位梁上君子急了,他“唰”地从房梁上跳下来,把曾国藩吓了一跳,然后,这个人开始大声背诵那篇文章,背完后在曾国藩崇拜的目光中大摇大摆地离开了。

连小偷都比曾国藩聪明,你看他得笨到什么程度。但是曾国藩硬是靠着自己的方法,成为“读书改变命运”的典范。

他读书的方法很简单,下笨功夫,死记硬背。一句不通,不看下句。今日不通,明日再读。今年不精,明年再读。

凭着一股子韧劲,勤学苦练,笨小孩在22岁终于考上秀才,紧接着中举人,登进士,继而成为士大夫中的一员,真正实现读书报国的愿望。

人生路上,只要认准目标,持之以恒,终究有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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