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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三清山风景区为国家5A级地质风景区,它是在上亿年的地壳运动中形成的壮丽地形地貌;是国家级、世界级的地质公园,而它的标志性山体就是巨蟒峰!
巨蟒峰,山体高度128米,因为瘦长的山体形状而得名,通体由脆弱的花岗岩组成,它是山体在上亿年中逐渐剥落才最终形成的奇观;更是全世界绝无仅有的第一单体高峰!
巨蟒峰是由于风化和重力崩解作用形成的
位于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三清山的巨蟒峰是花岗石石柱,经过了上亿年的风化以及重力崩解才形成的。
巨蟒峰本身高128米,整体的海拔约1200米,它是三清山的主峰。巨蟒峰是一座山峰,也叫巨蟒出山,巨蟒峰之所以会叫这个名字,主要和它的外形有关系。
1. 不许攀爬
2. 因为江西上饶巨蟒峰是一个自然保护区,为了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禁止人们攀爬该山峰。
3. 攀爬活动可能会对山体造成破坏,破坏植被覆盖和土壤结构,进而影响山区的生态平衡。
此外,攀爬活动还可能扰乱山区的野生动物栖息地,对当地的生物多样性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为了保护自然环境和生物资源,禁止攀爬巨蟒峰是必要的措施。
是真的
江西上饶三清山
旅客江西上饶三清山攀登巨蟒峰,使用电钻、扳手、铁锤、膨胀螺钉、绳索等攀岩工具,在巨蟒峰岩柱体上打入26个膨胀螺钉后,2人成功登顶(另外1人爬到半山腰被劝下山)。
他们所攀的巨蟒峰,正是世界自然遗产-三清山内的一处精华景观。
游客连带赔偿环境资源损失费、专家费、罚金总额超过了600万,还要分别坐半年、一年的牢
驴友张某明,毛某明,张某三人一起攀爬巨蟒山时,用电砖等工具在行程途中总共打上26颗岩钉,其中有4颗是打在了结节处,也就是说如果真的山体崩塌,最有可能就是从这里开始。俗话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座巨峰,如果有一个小洞,经过风吹雨打之后,很有可能崩塌。
张某明等三人的想法是好的,现实是残酷的
他们认为能够登上巨蟒峰是一种荣耀,必定巨蟒峰总高度1200米左右,相当于40层楼房左右,而且它的形状很像一条巨蟒站立起来一样,相当的陡峭。而且巨蟒峰中间最细的地方也只有4米的距离,能有这样的奇观已经很难得了,保护都来不及,哪里还敢破坏呢。
其实张某明等人也是无意破坏这个国家保护景观,作为驴友能够征服一座以前从来没有别人奇观,这确实是一件让人值得骄傲的事情,可惜的是他们的行为让人还是觉得愤然,不能因为自己一时的荣耀,就有可能毁掉一个景观。
其实这样的事情在我们中国也不足为奇,有一句不到长城非好汉,让很多游客成为了“游到长城必留名”,这样的举动真的非常的的不雅观,而且很有可能造成无法弥补的过错。
检察院对三位攀登者处罚600万,也属于杀鸡给猴看
如果这样的事情国家不出来制止,那么就会有接二连三的留名,留钉事件发生,那么我们国家的那些景观岂不是岌岌可危了。
600万的价值是根据这个景点所属的地理环境,以及在国家的物质文化中所起的作用所给的估价,让他们三个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还有了故事他们的26钉有可能以后造成的破坏。所以说必须支持给与惩戒,否则还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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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任何人犯了错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5月18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某明、毛某明、张某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上诉一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宣判,刑事案件中三人终审维持原判(原判决:张某明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毛某明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张某免予刑事处罚),公益民事案件中判决三人承担赔偿金600万元——这也是全国首例故意损毁自然遗迹入刑的刑事案件。
据介绍,巨蟒出山位于世界自然遗产、有华山之险要,兔耳岭的怪石景观,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江西省上饶市三清山中心景区----南清园游步道东北关口、距金沙索道上站上方1200来米,海拔高度约1200米处。
2017,张某明、毛某明、张某明明获悉景区管理条例严禁攀爬的情况下,依旧选择攀爬并使用不同的攀岩工具,对景区内的巨蟒峰造成了相当严重的破坏。
后经专家多轮验证,此三人所造成的损害是不可修复的,是具有严重“破坏”性的。尤其他们钉入的26枚辅助攀爬的岩钉,对巨蟒峰的岩层结构造成了不可逆的损害,将会加速风化过程,在未来甚至可能会引起巨蟒峰的坍塌。
希望通过这起案件,给全国那些驴友、探险发烧者敲响一个深深的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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