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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曾经看到过关于杀妻骗保的事件,这次居然出现害死亲生智障儿子骗保的事,无不让人瞠目和气愤!
男子为了达到骗保的目的,竟然将智障儿子推下海,虎毒不食子对于他来说就是一纸空文!
事件具体经过是,湖南男子杨某发与亲戚李某贵,将自己亲生的智障儿子,带到海南海口一处码头,趁智障儿子在海边撒尿之时,将他推下海里,制造意外坠海失踪事件!
嫌疑人9月7日作案,于9月8日报案,说其儿子不甚坠海,但经过警方调查得知,其儿子是被人推下海的,属于故意杀人案。
并且,嫌疑人报案时,所穿衣服仍然是作案时的衣服,警方只用几个小时就破获该案,并将两个嫌疑人抓获归案!
其实,主谋杨某发有意杀害儿子骗保,事先与其姐夫李某贵商量好了的,借旅游的名义,特地从老家湖南将智障儿子带到海南,好趁机下手,在老家就说好让姐夫杨某贵动手,但是其姐夫在作案现场吓得半天不敢上前动手,于是杨某发情急之下,只好亲自将智障儿子推入海里,于第二天假装报案,不想很快被警方识破!
后经有关人员打捞,犯罪嫌疑人儿子的尸体已找到,两名嫌疑人则在押归案,也承认了作案事实!
据嫌疑人向警方交代,其儿子智力缺陷严重,自理能力差,以及家里经济压力大,欠了80万外债,所以才做了这样上天害理的事。而事实嫌疑人杨某发家里,到底欠不欠外债也不清楚,有待警方调查核实。
据说,杨某发在2019年就为自己的智障儿子买了相关保险,说明他杀害儿子是早有预谋的,而且属于故意杀人已成既定事实,毫无疑问是要被判刑的,至于是有期徒刑还是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到时候,法院也会根据相关法律做出相应的判决!
想得不义之财,竟然于理于法不顾,用杀死亲生儿子的恶毒手段骗保,最终葬送的是自己,可谓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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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父亲会受到万人唾弃,必须死刑立即执行。
9月24号杨某带着38岁儿子从湖南来广东徐闻县,同时杨某联系其姐夫商量谋杀自己的儿子。(杨某儿子是个智障,父亲竟然给儿子购买高额的人身意外保险)预谋将自己儿子推进海里造成意外身亡事故来换得保险赔偿,事成后给自己的姐夫6000元好处费,姐夫同意后购买手套。28日凌晨2点坐船四点钟到了海南海口秀英港,上岸后智障儿子在七号泊位边沿小便,杨某让其姐夫动手,姐夫害怕没敢动手,这时候杨某上前一步蒙的将儿子推进海里,事后姐夫逃跑,杨某则去公安局报案,不料被警方识破,从作案到破案仅用四个小时。
这个父亲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支持判死刑。
人们常说“虎毒尚且不食子”何况人呼。作为一个父亲竟然亲手把自己的儿子推进海里,你是多么狠心,多么残忍,你给了孩子生命,但是你们有权利结束他的生命的权利。
孩子虽然是个智障,你的负担比较重,压力大但是你可以寻求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帮助你解决问题,你竟敢伙同姐夫将孩子推进海里来骗取保险,满足自己发财的愿望,可以说你不配做一个父亲,孩子再不好那是你亲生的孩子,自己的骨肉,你将他推进海里你的良心不受谴责吗,能对的起父亲这个称呼吗?你还是个人吗?你一点人性都没有,必须死刑,立即执行。
人在做天在看,等待你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图片来源于网络
先来谈谈该男子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这个案件其实很明确,该男子触犯了两条法律,一是故意杀人罪,二是保险诈骗罪。
1.故意杀人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保险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8条规定: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犯保险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罪并罚,考虑到男子作案手段残忍,性质极其恶劣,该男子十有八九会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是又考虑到因为被害人和当事人之间是亲属关系,在考虑到当事人抚养孩子多年,法院最终也有可能会饶该男子一命,个人认为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的可能性都很高。
再来谈谈我对此事件的几点看法:
1.其实该男子本身是值得大家同情的,辛苦抚养智障孩子多年,其中的心酸和疲劳其实只有自己能体会。但是采用这种方式残忍地杀害了自己的亲生骨肉,还企图以此骗保,只能说这个人根本不配为人父,实在是恶劣到了极点。
2.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国家也好,各地政府也好,对于有残疾孩子的家庭的关注是不够的。残疾孩子的出生,对于一个家庭可能会造成长期且无法改变的影响,一个幸福的家庭可能一夜间就毁掉了。不管是在经济上还是在生活上,残疾孩子的父母都不得不在未来面对巨大的挑战。因此,国家和各地政府需要对这些家庭提供更多的支持和补助,尽可能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3.残障人士的相关教育和医疗和必须跟上,只有这样才能尽可能帮助残障人士融入社会,这样也能减少家庭的痛苦。
4.此案件中的警方十分负责,在短短几个小时内就查明真相,抓住真凶,没有给犯罪分子留下任何可乘之机。他们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态度都值得肯定。
一男子为骗保伙同亲戚将智障儿子推下海,这一行为,目前嫌疑人已经归案,已经触犯了法律,根据法律规定,可能会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事情经过2020年9月28日,海南海口一男子报警称智力障碍的儿子意外坠海失踪。警方调查后发现,该男子有重大嫌疑,随后男子交代,该男子名叫杨某发,是湖南人,他是特意将儿子杨某其带到海南,与亲戚李某贵联手将儿子推下了海,并伪造儿子意外死亡现场骗保的犯罪事实!目前,杨某发和李某贵已经全部到案。
9月29日下午3点左右,在海上发现了杨某科的尸体,但是打捞难度较大,遗体正在打捞中。
根据新闻公布的杨某发受审视频,杨某发说把儿子从出生养到38岁,太不容易了,儿子长这么大,整天就知道跟父母,跟爷爷打架,只会吃饭,不会做事,没赚一分钱,养的太累,说儿子让家庭负债80万,还说自己的妻子有四种病,家庭很困难,所以有了杀人骗保的念头,导致悲剧的发生!
这位父亲纵然有万般无奈,生活困难,也不是杀人骗保的理由!虎毒不食子,杀人偿命,作为一个成年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杨某发涉嫌故意杀人罪,根据国家刑法,法院会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甚至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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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过类似的案件,可这样一起案件依然让人震惊,虎毒不食子在犯罪嫌疑人杨某发这里完全不存在。一个父亲为了钱,竟然可以把养了38年的儿子推下海,虽然儿子杨某科智力有问题。
涉嫌故意杀人罪
根据杨某发的供述,可知这是一起有预谋,有准备,主观意图非常明显的故意杀人案。
杨某发在2019年给儿子杨某科买了人身意外险,然后在2020年9月24日从湖南到达广东,联系上其亲戚李某贵,三人之后于9月27日到达海南省海口市。
凌晨4时许,不会游泳的杨某科被亲生父亲杨某发推下,坠入海中,目前生死未卜。
后杨某发报警,称自己儿子不慎坠海。可当地警方根据敏锐的直觉,很快识破杨某发的谎言,突审后,杨某发就交待了自己的罪行。
由此可见,杨某发从给儿子购买意外险的时候,这个罪恶的念头已经产生,并且最终被其实施。
主观意图,实施行为,作案手法,以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杨某科死亡),都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特征。
儿子使命已完成?
深入了解得知,杨某科是杨某发的大儿子,杨某科下边还有三个妹妹,均已成家,最小的妹妹也有32岁了。
虽然杨某科智力有问题,但是杨某发依然为其盖了房,娶了妻,并且还生下三个孩子,大的6岁,小的还不满1岁。
不知是不是因为这些,让杨某科欠了不少债,也许为了还债,才鬼迷心窍,对自己的儿子痛下杀手。
临出发前,杨某发告诉家人说是去海南做生意,让杨某科跟着。
表面看是为了钱,深层次的原因也可能是骨子里传承烟火的封建思想在作怪。杨家有了后人,那么这个“累赘”儿子就变得不那么重要了,甚至邪恶的想利用他骗取钱财。
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他人生命
每一个人的生命权都受法律保护,无论这个人是否有生理缺陷,这是不容置疑的。
旁人自不必说,即使是血脉相连的亲人,肆意剥夺他人生命,在法律面前,依然是犯罪行为。
无论是钱财,还是烟火,抑或是生活所迫,都不是杨某发杀害杨某科的理由。
实在无法想象,一个一起生活了38年之久的儿子,父亲怎么下得去手,抛开法理不说,从情感和道德上就让人很难接受。
一个正常的成年人,自己的所作所为都应在法律规定的范畴之内,一旦越界,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等待杨某发的会是法律的审判和道德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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